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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19批次药品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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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称,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具体为:标示为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盐酸多塞平片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河北创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杉醇注射液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安徽美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南宁生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奔腾药业有限公司、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6批次槟榔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宜欣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和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独活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乙肝扶正胶囊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乙肝解毒胶囊不符合规定。

标签: 国家药监局 批次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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