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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为33.3% 电气风电拟出资10亿元与电气集团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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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电气风电(688660.SH)发布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与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统筹实施综合能源资源开发和项目投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亿元,持股比例为66.7%;本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为33.3%。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十四五”期间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并向“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两个“一体化”快速发展。至2022年,多种能源一体化(即“综合能源”)已然成为新能源行业主要的发展趋势之一。为适应新能源市场发展趋势、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本公司拟与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在上海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将作为投资台实施综合能源资源开发和项目投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上海电气出资20亿元,持股比例为66.7%;本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为33.3%。

上海电气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9.4%,是本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上海电气之间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9,196,438.56元,未超过本公司最一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或本公司市值的1%;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或其他关联人亦未发生其他共同投资事项。

本次与本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上海电气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9.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电气为本公司关联人。

合资公司设立后,本公司仍将聚焦风电主业,合资公司将从事综合能源资源开发和项目投资业务,本公司可按照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获取一定的综合能源项目投资收益,同时通过向合资公司部分综合能源项目销售本公司风电机组促进产品销售业务。

根据合资公司的业务规划及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预计未来本公司营业收入仍将通过向其他第三方销售风电设备为主取得。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本次投资而对上海电气或合资公司形成依赖。

头图来源:图虫

标签: 电气风电 电气集团 电气风电与电气集团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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