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释放后本应洗心革面、改过自新,但却再伸黑手屡屡作案,未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对被告人闵某某以涉嫌抢夺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闵某某系商洛市商州区人,从2016年8月份至2017年8月份,其先后多次窜至西安市蓝田县、商洛市商州区、山阳县境内,趁路边女性被害人一人行走不备之机,驾驶摩托车从其身后抢夺随身携带女包。包内所装手机等贵重物品被该闵出售变现,现金等均被其挥霍一空。经鉴定:闵某某多次抢夺财物价值共计22051元。案发后,侦查人员根据被害人陈述及案发现场路段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摸排商洛范围内有此类犯罪前科的人员,最终将作案目标锁定闵某某,并将其一举抓获。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抢夺案件时有发生,外出之际请大家提高警惕,看管好随身财物,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在夏天深夜,女性外出一定要结伴而行,加强自身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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