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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南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9元 同比增幅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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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5月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南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9元,同比增幅4.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7元,同比增幅5.1%。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据悉,一季度南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9元,同比增幅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1元,同比增幅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06元,同比增幅5.7%。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去年同期的1.509下降到1.481 ,比上年同期缩小0.028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均衡。

支出“跑赢”收入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我市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持续推出,居民消费信心逐步回暖,居民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一季度居民外出游玩、就餐、休闲等消费明显增加,人均消费支出“跑赢”收入。一季度南昌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7元,同比增幅5.1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438元,同比增幅4.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48元,同比增幅5.3%。(全媒体记者 蔡欢)

编辑:虞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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