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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60040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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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红豆股份(600400)2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谭晓霞、时任董事会秘书孟晓平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2022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受让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的中民投7.5亿股股份,作价8.93亿元,占中民投总股本的1.5%。公司将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至2021年,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分别为3.25亿元、1.42亿元、627.9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5.68亿元、1.83亿元、1.35亿元,分别占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6%、4.6%、3.77%。

公司关联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上述关联投资在短期内出现连续大幅亏损,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在遭受重大损失后,及时披露相关损失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揭示风险。但公司仅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数额,未充分披露损失原因并提示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谭晓霞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孟晓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标签: 股票上市 红豆股份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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