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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首(000611):控股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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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首(000611)4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池矿业”)、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017年6月、2020年4月、2022年3月分别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统称为“收购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其指定的下属企业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首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池钼业”)75%的股权(2020年增资后股权变更为52.1291%),以及购买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407,303,983元债权(其中本金336,112,405.44元、利息71,191,577.74元)中的34,20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34,200万元。截至目前,此部分债权天首投资与天池矿业未完成交割,本公司、天首投资和天池矿业不再进行任何债权的转让、交割,债权转让已经终止,即天池矿业仍为天池钼业的债权人。

2018年1月15日,天池矿业与天池钼业签订《借款协议》,确认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42,700万元,其中本金33,790万元,利息8,910万元。2018年1月1日开始不计算利息。2020年4月28日,天首投资、天池矿业及天池钼业签署《债务处置安排协议》,天池矿业同意上述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拥有的本金及利息共计427,217,657.82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天池矿业不向天池钼业主张债权的本金和利息,且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也不计算新的利息。

由于天池钼业尚未正式投产运营,暂不具备偿还标的债权的能力,为促进天池钼业小城季德钼矿的顺利建设及生产,经天池钼业与天池矿业协商,拟分期偿还上述债务。2022年4月10日,天池钼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还款协议》,但尚需天池钼业股东会审议通过。

标签: 现金购买 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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