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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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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济源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市国土测绘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人晁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2018年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专项督査发现,晁琳办公室面积为34.06平方米,超出标准16.06平方米,且在全市办公用房集中清理工作期间,未按照要求及时自查整改。晁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赵功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4年至2016年,赵功海在负责中职园区项目招标、手续办理、资金审批等工作期间,先后四次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未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审查,导致其借用资质进行施工。赵功海受到记过处分。

3.北海街道办事处三庄居委会原居委会委员翟国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1年7月7日,贾某某以承租转让方式,将三庄居委会崔庄一组集体房屋转租用于开办幼儿园。2011年至2017年时任居委会委员、一组组长翟国财先后收受贾某某爱人李某某所送的七条玉溪烟、四十斤猪肉、一箱酒、一箱醋。2018年4月28日,翟国财主动将所收礼品折现2800元归还李某某。翟国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标签: 济源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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