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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国际禁毒日前夕公开宣判8起涉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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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8起涉毒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李军、周健强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20000元不等。这8起案件中,运输毒品1件,贩卖毒品7件。

2018年2月5日9时许,被告人李军从贵港市港北区汽车东站租乘一辆出租车从贵港市往广西上思县。在上思县郊外的一个木板厂附近的路边,被告人李军从他人手中接到1包毒品海洛因。后被告人李军将该包毒品海洛因放在所乘坐的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底下,并乘坐该出租车从上思县返往贵港市城区。当天21时50分许,被告人李军在所乘坐的出租车回到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332县道往贵港方向岔路口附近时被公安查获。民警当场从被告人李军所乘坐的出租车的副驾驶座位底下查获净重347.89克的毒品海洛因1包。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8年3月3日下午,张华向被告人周健强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将5100元人民币毒资通过微信转账给周健强。同日22时许,周健强在贵港市港北区唐人街地下停车场附近将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张华。刚交易完即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从张华身上缴获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15.11克)。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健强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另外6起案件中,被告人姜晓才、彭晨安等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1个月不等。据刑庭副庭长介绍,这8名被告人年龄普遍较轻,其中最小的仅有19岁。从该院近几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毒品犯罪年龄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惩治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高发势头。截止6月22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87件,结案72件,判处犯罪分子7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4人。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李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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