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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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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相关资料图)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5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5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3年5月16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3年5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5月1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招商中债1-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5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5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3年5月16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3年5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5月1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世纪恒通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世纪恒通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5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世纪恒通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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