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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买家是未成年人也不劝阻 对规避防沉迷系统的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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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所有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的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然而,部分商家店铺却在销售租赁游戏账号时不核实买家的年龄信息,明知买家是未成年人也不劝阻,甚至将“无防沉迷”作为账号的卖点之一,令过半未成年人能解开防沉迷系统。(据9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相关方面想尽办法,并开辟了网游防沉迷系统。出人意料的是,有学生表示,同学间往往会相互讨论如何寻找防沉迷系统漏洞,且从2007年防沉迷系统上线到现在,他们面对不断完善的系统,总能找到解决方法。针对这种现象,对规避防沉迷系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众所周知,眼下的“史上最严游戏禁令”,是“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的升级版。“青少年模式”“激活”弹窗引导、限定时长、限定时间段、限定功能、智能识别等设置,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差距。“史上最严游戏禁令”之下,未成年人仍可以通过租号、借号、买号等办法规避防沉迷系统,让人再次审视防沉迷系统存在的意义。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关,也与不法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租赁网络游戏账号、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政策唱反调、捞取不义之财有关。

因此,相关方面寻找应对之策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方面,要求家长高度重视,扮演好监护人的角色,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另一方面,要督促网游提供者进一步完善防沉迷系统,尤其要关注销售租赁网络游戏账号的不法商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见利忘义的不法行为。

从“青少年模式”到“史上最严游戏禁令”,不同时期的防沉迷系统对未成年人起到了教育、督促、制止作用。但以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难免疏漏,想一招制胜也不太现实。相关方面应当要求家长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中发挥主导作用,不能因为技术上有防沉迷系统就放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陪伴。

学校和教师也要提醒和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网络游戏的诱惑,努力把宝贵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放到为理想奋斗、为学习努力等正确的事情上。对疏于管理和教育的学校、教师,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予以惩戒处理。

更重要的是,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租赁网络游戏账号的商家或平台,应当对照法律从重处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设“网络保护”一章,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不法商家向未成年人公然销售租赁网络游戏账号、规避防沉迷系统,甚至将“无防沉迷”作为卖点,应视为严重情节严肃查处。对未履行审核监管责任、为商家销售租赁网络游戏账号提供便利的网络平台,亦应一并查处。

标签: 无防沉迷 账号卖点 防沉迷系统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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