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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基金加码3000亿 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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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并配套印发《关于印发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对年金基金投资范围作出调整。《通知》提高了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明确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投资比例上限提高了10个百分点。按现有年金市场规模测算,本次权益比例上限的提高,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的增量资金,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

年金基金财产的新投资范围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

《通知》明确了年金基金的定义,首次在文件中整合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规定和要求,并统一强调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

《通知》规定了年金基金财产的新投资范围,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其中,香港市场投资指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此次投资范围中新增优先股、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永续债、国债期货等金融产品和工具,并调整明确了相关投资品种的投资要求和估值方式等。

《通知》提高了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明确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投资比例上限提高了10个百分点。

《通知》进一步规范年金基金投资行为。首次明确要求嵌套穿透管理,进一步要求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比例在计划层面和组合层面实行“双限”,防范年金基金合规风险。

本次年金基金投资范围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鼓励中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战略部署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定支持和维护香港金融繁荣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回应市场关切、防范化解年金基金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健康规范发展、更好维护年金受益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年金基金系我国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意义重大

据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建立的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制度面向企业及其职工,职业年金制度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其功能是保障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个支柱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二、三支柱为参保人员退休后过上体面养老生活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年金基金制度已覆盖近6600万职工,基金累计规模逾3.1万亿元。2007-2019年企业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7.07%,今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资本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但年金基金依然投资稳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下一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将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模,有序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康发展。

“优质资产荒”背景下调整年金基金投资政策紧迫性凸显

据介绍,我国金融市场近年来发展变化迅速,新的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不断涌现,特别是资管新规出台后,金融监管部门密集提出系列规范要求,现有政策已不满足年金基金投资实践的需求。而且从2019年开始,近万亿规模的职业年金基金陆续启动投资运营,市场上出现一定程度的“优质资产荒”,调整年金基金投资政策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通知》新增了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品种,并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扩展为债权投资计划(即新增不动产债券投资计划)。同时,对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永续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公司债等之前界限不清晰的品种予以明确,纳入年金投资范围。经研究,上述投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具备相当投资价值,有利于丰富年金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

同时,根据市场变化,有些投资品种已不适应投资要求,此次调整出投资范围。一是剔除万能保险产品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主要考虑底层资产不透明,投资收益预期一般,年金基金主动配置的意愿不高。二是调出保证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主要考虑资管新规出台后这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涵已发生实质性变化。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管理难度较大,底层资产容易超年金投资范围而产生合规风险,而且由于整体规范还未到位,尚难以研究列明可纳入年金投资的条件。三是剔除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主要考虑该类品种的市场容量进一步缩小,原规定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无法再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稳定的固定收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鼓励中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战略部署,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与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持平,使年金既能够长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按现有年金市场规模测算,本次权益比例上限的提高,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的增量资金,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

分析人士认为,数以千亿计算的增量资金将通过基金等渠道入市,将明显利好基本面良好的价值投资标的,对A股市场构成长期利好。

标签: 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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